最近,我省发生二例因食用河豚鱼引起中毒的事件,其中,4月14日,余姚的二位外来民工及其一名家属食用在路边捡拾到的河豚鱼后中毒,造成一人死亡。省卫生厅为此发出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切勿食用河豚鱼。
河豚鱼是一种味道鲜美但含有剧毒物质的鱼类,其所含主要有毒成分为河豚毒素,肝、胚、肾、卵巢、卵、睾丸、皮肤以及血液、眼球都含有河豚毒素,以卵巢最毒,肝脏次之。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均不被破坏。目前是河豚鱼产卵的季节,毒性最强,是河豚鱼中毒的高危险期,如食用极易发生中毒。
河豚毒素中毒发病急骤,发展迅速,一般在食后数十分钟出现明显中毒表现。首先出现剧烈呕吐、腹痛、腹泻,口唇、指尖麻木,随之失去知觉,不知疼痛,肌肉瘫痪不能行走。严重者言语不清,呼吸困难,呼吸表浅、频速而不规则,血压下降,昏迷,瞳孔散大,最后呼吸麻痹死亡。
一旦发现有人误食河豚鱼,首要方法是催吐,然后口服硫酸钠或硫酸镁20ml导泻,促进毒素的排泄,减少人体对毒素的吸收。其次是服用中草药如橄榄粉或鲜芦根、鲜橄榄各200克,可洗净捣汁冲服,可以解毒。还要多喝温开水或冷茶水以增加排泄。之后让休克患者平卧,头稍低,注意保暖。对昏迷、呼吸困难者及时消除口腔异物,保持呼吸道畅通,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同时通知当地卫生监督机构。
全省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9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