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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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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殷国元受贿
案情披露 

  近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播发稿件《“反腐新规”撂倒“土地巨贪”》,披露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涉嫌收受数千万元贿赂的犯罪细节。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殷国元多次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以亲属名义收受他人干股,在退休后大肆索贿受贿。而2007年出台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矛头正是直指这些新类型腐败行为。殷国元案集数种违法形式于一身,是“反腐新规”出台后案值最大的一起,也是最典型的一起。

  近年来,一些贪污腐败现象不再直接表现为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出现了“腐败期权化”“曲线贿赂”“非物质利益贿赂”等现象。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化,必须对这些新类型的腐败行为作出明确界定。目前,“反腐新规”正在显现巨大威力,也充分说明反腐倡廉必须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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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老年报 说法 00003 殷国元受贿
案情披露 
2008-2-27 浙江老年报000032008-02-270001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