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备受关注的“许霆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检察机关出示了部分新的公诉材料,继续指控许霆犯有盗窃罪,而许霆及其辩护律师仍作无罪辩护。
2006年4月,广州保安许霆在ATM机上取款时意外发现,取款1000元只扣1元钱,遂提款17.5万元后潜逃。2007年11月,广州市中院以盗窃金融机构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许霆不服提起上诉。此案后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广州市中院重审,理由是许霆犯盗窃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无论此案的审判结果如何,其最终判决无疑将对此类新型金融案件具有标本意义,人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