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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浙江这项消费补贴细则正在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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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乐美真)为全省域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提高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8月1日,浙江省民政厅发布《浙江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若您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在8月10日前通过“浙江老年报”微信公众号进行留言,或发至邮箱zjlnbxw@126.com,也可致电0571-85310506。届时,我们会将意见建议汇总反馈给相关部门。

  该细则旨在落实今年7月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试点工作的要求,为首批试点政策在浙江精准、高效落地提供操作指南。

  根据征求意见稿,补贴政策聚焦两大核心:对象精准覆盖,限定服务范围。补贴对象为常住浙江省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同时,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在民政部全国统建“民政通”系统发放。

  在补贴项目中,电子消费券仅可用于民政部、财政部规定的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六助”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同时,着眼扩大养老消费,聚焦老年人需求,适当增加具有浙江特色的中药保健等项目。

  在补贴金额上,征求意见稿也有明确规定。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消费金额的40%进行折扣,分别为累计不超过每月500元、800元。如一位失能老年人购买某项居家上门服务,价格100元,如使用养老服务消费券购买,可用消费券抵扣40元,老年人只需要自付60元。

  此外,我省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补贴对象。符合条件且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扣除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抵扣。

  作为首批试点地区,浙江早在2022年就深入推进全省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工作,为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项政策落地不仅直接缓解了失能老人家庭‘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照料压力与经济负担,也能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有效撬动社会力量投入,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提升整体服务质量。”省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吸纳社会各界的合理建议,进一步完善细则内容,推动这一惠及全省失能老人及其家庭的暖心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浙江老年报 新闻 a0003 你有想法 我帮递交 2025-08-05 浙江老年报2025-08-0500007 2 2025年08月0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