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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民生

17种抗癌药
下月起纳入医保

  本报讯(记者 余晓叶)11月1日起,我省统一将17种抗癌药纳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范围,医保支付标准、限定支付范围和药品分类代码将按国家规定执行。我省此举比国家规定的期限提前了近一个月。

  纳入医保支付的17种抗癌药是: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阿法替尼、阿昔替尼、安罗替尼、奥希替尼、克唑替尼、尼洛替尼、培唑帕尼、瑞戈非尼、塞瑞替尼、舒尼替尼、维莫非尼、伊布替尼、伊沙佐米、培门冬酶、奥曲肽。

  据悉,我省第二轮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谈判的28个药品中,有9个药品就是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的其中一部分,其他19个特殊药品继续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省人社厅将指导各地做好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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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纳入医保
2018-10-26 8500259 2 2018年10月2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