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要带,一个要禁
医院禁止陪护自带躺椅是否合理?
【原帖】
网友mysonhsx近日在温州网论坛发帖问:“温州附一(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禁止病人自带躺椅是否合理?”
帖子说:“最近我母亲在温州附一住院,我想带个躺椅晚上好陪她,但是门卫怎么都不让拿进去,说是医院规定不准自带。没法,我只好大老远地又拿了回去!没躺椅,晚上怎么过呢?只好去租,医院里有专门租躺椅的。一张躺椅一个晚上10元,加床被子要15元。贵吧?没法,再心疼也只好租!”
其实买张躺椅也只要80元左右,而对于患者家属,基本上都要住一周左右,甚至更长的时间陪夜,差不多租的钱足够买1张新躺椅了。这些钱对于经济条件尚可的人来说或许不算多,但对于住院的患者,特别是民工兄弟来说,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了!为了省钱,有些陪夜者晚上就在病房的地面铺一张塑料布,席地而卧。
我听那保安说是为了“好管理,病房整齐”,但我是晚上才拿出来躺下,白天又不拿出来,这和“租躺椅”陪夜,在占地上没什么分别啊!
希望大家都发表下看法!
【网友声音】
声声:我先谈下自己的想法。听说该院有超过千余张病床,基本上每个人都需要家属陪夜的吧,特别是老年人,半夜需要端尿盆伺候,身边怎么能缺人呢?医院假如出租了1000张躺椅,1晚上就是1万块钱。再看看其他一些医院,有些允许自己带,或者廉价出租,或者免费提供。
SHEN:我觉得躺椅每夜出租费5元或2元比较合理,可以分豪华椅和普通椅两种。
gzjds:明摆着想赚钱,10元收得太狠。
小补丁:上次我爸在浙医二院住院,我躺椅租来也就2元一个晚上,而且医院准许自带的。
joannes:从管理方面讲,医院不许患者自带躺椅是有一定道理的,但管理条例要人性化,多为患者考虑,不要在出租躺椅上做“钱”的文章。
吉祥兴隆:呵呵,大家还是加强锻炼,少少生病。
■记者调查
在一片争议声中,记者上网搜索了北京、上海、广州、浙江等正规大医院的《患者家属陪住规定》,几乎清一色的采取了“禁止令”,有的医院明确规定:“探视者不得将被褥、电器、躺椅等用品带进医院,以保持病房的清洁、安静、整齐。如果患者家属需要陪夜,可租用医院的钢丝床或躺椅。”
甚至在北京的一些大医院,近年来规定,“病人只能从医院请护工,不允许家属陪护,不允许私雇护工。病人对护工不满,可向医院投诉……”
至于躺椅出租费基本为每天10元,极少数为每天5元。当然也有些医院把其作为便民服务措施,正在酝酿取消躺椅费用。
记者还了解到,前几年,宁波很多医院都会在傍晚时分向夜间陪护人员出租钢丝床、躺椅等,但最近几年,这些做法大多已取消,现在一些夜间陪护人员的钢丝床、躺椅等需自带。而一些新造住院楼的医院,像宁波大学附属医院、鄞州人民医院,都引进了一种新型的折叠式椅子,白天是椅子,晚上是躺椅,非常人性化地解决了陪护人员的夜间睡觉问题。 本报通讯员 末末
本报记者 丁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