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决定》指出,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