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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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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常山警方查处一假护照事件
  “4年前我出过国?”日前,一直生活在常山县辉埠镇的陈某,在常山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出境时却发现,自己早在2002年已经有过办理护照的原始记录,莫名其妙地到过泰国,这使他和办证的民警都一头雾水。

  陈某说,原始记录上的照片根本不是自己本人,不过上面的身份资料却是和自己一模一样的。

  “出现这样蹊跷的事我们也觉得很奇怪,随即立刻展开了调查,没想到我们还发现了辉埠镇程某和陈某一起申领过护照,并于2002年3月15日去泰国旅游,且登记的均为常山某活性碳酸钙公司职工。”出入境管理科的民警告诉笔者,他们经过调查,证实了陈某等两人确实没有出过国。

  通过常山警方随后对常山某活性碳酸钙公司调查发现,原来在1999年至2002年间,该公司雇佣的福建省福清市两名员工,在2002年3月,经过托关系分别套用了陈某两人的户口簿等户籍资料,偷梁换柱地办理了相关身份证明,继而骗得办理了护照。

  4月2日,常山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了这起弄虚作假冒领护照事件,并已将冒领护照的两名福建人列为法定不准出境对象,限制其5年内不得出境。警方在此提醒大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户籍资料,不要被他人所利用。 叶青青 徐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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