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与女儿代领大爷百万奖金拒还
法院判决:赠与合同无效,返还545万及利息
离婚28年后,六旬大爷老唐因一笔605万元彩票巨奖,将前妻与女儿告上法庭。出于“防儿败家”的苦心,他将奖金寄存女儿处,多年后对方却以一份赠与合同拒绝返还。近日,山东济宁中院二审判决出炉,这起围绕亲情与巨款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奖金存入女儿账户
父女口头约定“代管”
老唐与前妻杨某于1990年在汶上县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儿子、女儿小唐由老唐抚养,抚养费由老唐负担。
2018年5月17日,老唐在汶上县某彩票销售网点,以30元购买了一张双色球彩票。当晚开奖,该彩票中得双色球一等奖及三等奖、四等奖,总中奖金额为7561677元,税后实兑金额为6054381.6元。
2018年5月18日上午,小唐的丈夫开车带着杨某、小唐和老唐一起到济宁市福利彩票中心办理中奖者身份确认,确认的中奖人为杨某。5月21日,四人又一同到山东省福利彩票中心办理了兑奖手续。5月28日,四人一同到济宁市福彩中心领取现金支票,随后到交通银行由杨某开立账户,605万余元转入杨某账户。同日,杨某转给小唐305万元,同年9月5日又转给小唐300万元。
老唐为何不自己领奖?老唐解释:“我没有文化,当时也没有银行卡,比较相信小唐,我也没想到她们会侵占我的奖金。另外小唐说存款后给我利息,按年息4.1%,所以我就将这个钱交给她们保管了。”后来老唐补充陈述:把钱放到小唐处,是因为自己儿子喜欢赌博,不敢让儿子知道。此后几年,双方相安无事,老唐陆续从小唐处收取了60万元。
2025年,老唐要求女儿返还剩余奖金,女儿和前妻却拿出一份赠与合同拒绝返还——2025年4月29日,杨某和小唐签订赠与合同,约定将605万元赠与小唐。
2025年,老唐将小唐、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返还605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案件审理中,彩票销售点经营人员陈某于2025年5月出具《彩票购买证明》,证明购彩人老唐于2018年5月17日通过自选号码,以胆拖玩法、花费30元购买了2018056期双色球彩票。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及常理,以及证据的高度盖然性认定标准,可以认定案涉彩票系老唐购买,奖金存放在小唐处由小唐管理。老唐并未委托杨某领奖和管理奖金,杨某与老唐之间不存在委托关系。小唐作为实际保管人,在老唐提出返还要求后,理应返还全部奖金6054381.6元。至于小唐只收到杨某转交的605万元、还有4381.6元由杨某持有,这是小唐和杨某之间的内部问题,不影响小唐对老唐的全额返还义务。对于老唐主张的年息4.1%利息,因无证据证实,法院不予采信。扣除老唐自认小唐已支付的60万元,一审判决:小唐返还老唐奖金5454381.6元及利息。
小唐、杨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