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管理办法
等部分条款作出修改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公布。《决定》提出,对《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5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废止《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调整为规范性文件。
通过修订,医师执业地点、劳动报酬、定期考核、执业管理、资格考试违纪处理等相关内容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对有关血站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器材的处罚规定进行修改。
据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