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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7版:说法

多份遗嘱“打架”

法院:全部无效

  本报讯(记者 陈毅人 通讯员 吴琼)父亲在两个月内多次变更房产归属,这样的遗嘱能算数吗?近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给出了答案。

  陈某与孙某生前系夫妻,育有女儿陈某女、儿子陈某儿,孙某2004年去世。2023年6月初,陈某被确诊重症后一直住院治疗,同年11月离世,遗留一处房产。

  2023年6月10日,在女儿处,陈某以口述遗嘱形式明确案涉房产赠与陈某女的儿子;4天后,在儿子处,他又通过代书遗嘱方式,指定房产由陈某儿继承;7月21日,陈某再次在陈某女处订立遗赠协议,将房产赠予陈某女的儿子;7月29日,亲戚到医院看望陈某时,陈某又表示房产归陈某儿所有。上述每一次意思表示,均有录像记录及两名见证人在场。陈某去世后,兄妹二人就房产继承问题产生争执。

  普陀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陈某当时的病情、身体及精神状态,法院综合判断,案涉所有遗嘱及遗赠协议均无法体现陈某生前对房产处置的真实意思,遂依法认定全部无效,本案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最终,法院判决案涉房产由陈某儿与陈某女各继承一半份额。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


浙江老年报 说法 a0007 多份遗嘱“打架” 2026-04-24 浙江老年报2026-04-2400007 2 2026年04月2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