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咨询:我和老公5年前离婚,因为他有外遇。根据离婚协议,一套房子和一些存款都给了我。为了儿子,我们还是住一起,外人不知道我们离婚。去年年底,他说跟那女的分开了,今年过年提出要和我复婚。请问,如果复婚后又离婚,前一次离婚已经分给我的财产要不要分给他?
徐律师解答:您前一次离婚时,离婚协议约定原先夫妻共有的房子和存款归您所有,那么离婚后,这些财产就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假如您现在复婚,对这次婚姻而言,这些财产就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仍为一方个人财产,不因结婚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万一复婚后又离婚,这些财产不会作为你们这一次婚内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要提醒您的是,如果复婚后,房产证上又加上男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之前的存款,如果您想保持个人所有,那么最好存在独立账户内,不要跟其他收入支出混同,否则几年后,很难说清账户里的钱是您婚前个人的还是婚内共同的。
读者咨询:我关系很好的邻居两夫妻相继去世,唯一的房子由独生女继承。因为我们小区是学区房,独生女一家就搬进来住了。现在这对年轻夫妻整天闹着离婚,听说我邻居的女婿想要分这套房。我就替他们问问,女儿继承娘家的房子,女婿也能分吗?
徐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内继承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明确写明只归一方继承,跟其配偶无关。所以如果您邻居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或者虽然有遗嘱,但没写清楚房子只归女儿一人继承,跟女婿无关,那么这套房子就是您邻居女儿女婿的婚内共同财产,两人闹离婚的话,是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