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产假 增设陪护父母假
一大波福利
浙江上线
本报记者 林乐雨
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下称《条例》),延长了妇女产假,增设了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相关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也就是说,宝爸宝妈们自即日起就可以享受一大波福利了。
这项关于年轻人的政策在老年群体里引发了热议。“延长产假好,这样更有利于产后恢复,还能更好地培养亲子关系。”女儿刚怀孕不久的徐阿姨为新政点赞。“孩子们的假期多了,可以缓冲一下我们带孙辈的压力。”69岁的陈阿姨说。“我每年和孩子团聚的时间又多了几天。”70岁的葛大爷期待着孩子们能在假期多陪伴在自己身边。
《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宝妈们休产假,宝爸们可以休15天护理假。同时,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独生子女且家庭老年人年满60周岁,每年可以享受5天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条例》还规定,男方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条例》实施后,产假尚未结束的,按照本决定规定的产假期限予以顺延。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同时,明确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照料、养老陪护、医疗保障、精神慰藉等方面提供帮助。
延长产假 增设陪护父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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