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继续精准发力
促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我省将继续精准发力
促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下半年即将迎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在新时期新阶段,为大力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我省还将在这些方面做到精准发力。
推进慈善立法进程
目前,《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已列入今年立法预备项目,争取年底前将《实施办法》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审查。筹备社会组织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浙江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基金会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已申报今年省政府一类规章项目,力争尽快列入立法项目。
不断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
我省将尽快完善慈善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操作办法,进一步健全向慈善组织转移政府职能和购买社会服务的规章制度,提升慈善组织社会地位和发展能力。
规范慈善组织行为,研究制定慈善信托设立、异地募捐监管等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制度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搭建全省慈善信息发布平台,不断提升慈善事业透明度和公信力。
重点推动慈善超市转型升级
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慈善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重点是推动慈善超市转型升级,打造城乡基层公益慈善综合服务平台。
鼓励慈善组织在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下,拓展投资渠道,提高投资收益率,确保慈善资金保值增值。
规范慈善组织开展对外合作的具体方式,坚持慈善宗旨。加强慈善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夯实慈善事业发展的人才队伍基础。
在综合监管上继续发力
在监管方面,建立慈善组织负责人任职、约谈、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逐步实施慈善行为褒奖制度和鼓励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是依法规范各类慈善活动和慈善行为,构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
省本级将推动省慈善总会和省慈善联合会改革重组,进一步优化慈善资源配置,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监管上的积极作用。
做好慈善服务“最多跑一次”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优化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组织,积极引导按规定设立企业基金会、家族基金会、社区基金会等各类慈善基金会,加快构建组织化、专业化、多元化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格局。
同时,进一步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慈善品牌。 本报记者 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