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通告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浙老干〔2014〕17号)精神,在各地、各单位推选的基础上,决定将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和老干部的意见(详见今日第2版)。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委老干部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2.公示时间。从12月12日起到16日止,共5天。
3.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省委老干部局组织宣传处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
邮编:310025
联系电话:0571-87052387 87052388
传真:0571-87052389
中共浙江省委老干部局
2014年12月11日
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