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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7版:新老龄

浙江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走完上半场,未来两年

突破农村老龄事业薄弱环节

●优先推进《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工作
●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大力发展商业保险
●推动政府管理方式转变,让老年人自己挑选机构与服务

  □记者 俞琪 通讯员 马李骏

  《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完成情况如何?近日,《关于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发布。

  报告里说,浙江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包括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比率等,都已超额完成。

  当然,报告也并非报喜不报忧。对于规划实施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也进行了分析,如农村老龄事业发展仍然是薄弱环节,老年社会保障的公平与可持续性仍待提升等。

  对于这些问题,报告中给出未来两年的思路,并列出相应的对策举措。

  如在法制化建设方面,浙江要抓紧启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工作。同时,优先推进《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工作。

  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报告用到了 “人人公平享有”这一说法。浙江将逐步缩小社会保险群体待遇水平差别,同时健全完善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制度之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报告中还提出,要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大力发展商业保险,鼓励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多元化保障体系。

  针对农村居家养老的现状,报告中也用不小的篇幅提到,如何积极探索适合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服务模式。如在宁波市象山县,农村老年人集中在村社区居住,拥有统一的食堂、医务室、文体设施、服务人员等,同时又拥有自己独立的居住单元,实现“合而不统、分而不散”。通过多种居家照料模式的比较研究,对更适合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更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予以推广。

  另外,报告还说,浙江要着力破除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推动政府从供给管理向需求管理转变,让广大老年人自己来挑选机构与服务。当然,不能因改革探索,影响弱势老年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权益,因此也要强化政府对困难老年人、失能老年人、失智老年人的服务保障。

  大家可能关心的数据

  ◆浙江人均寿命已达到77.6岁。

  ◆投资建设浙江省老年医疗中心,逐步将乡镇卫生院空置床位转变为康复用途,76个县(市、区)开展了全科医生签约服务。

  ◆2013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分别达到2321元和80元。

  ◆社会救助范围从低保、五保对象扩大到低收入老年人等困难群体,全省23.1万老年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

  ◆2013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092家,机构养老床位数27.5万张,百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3.06张,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值。

  ◆有2500家专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或企业。

  ◆开展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2013年,全省评估服务对象近100万人,共14.5万老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补贴总额达到2.04亿元。

  ◆3年来,新建公共设施和养老场所无障碍率均达到100%,累计改造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3992万平方米,改造农村住房153.7万户,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20.6万户。

  ◆省老龄办与省司法厅联合开展法律援助“夕阳红”工程,累计援助老年人7843人,为老年人取得利益或者挽回经济损失4563万元。


浙江老年报 新老龄 a0007 突破农村老龄事业薄弱环节 2014-05-07 3439955 2 2014年05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