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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老人照护
之杭州调查

  现状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设施适老化建设

  【数字】截至2013年底,杭州市共创建“星光老年之家”3524个;建设老年食堂951家,惠及3万余老年人;创建托老所145家,建设改造居家服务照料中心530家。

  【成效】“星光老年之家”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社区(村)全覆盖;初步形成城市养老服务15分钟服务圈全覆盖,农村养老服务基本惠及。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5.97万名城乡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其中80%以上的服务对象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

  探索开展失能老人

  家庭照顾新模式

  【亮点】喘息服务:西湖区对照顾卧病在床失能老人一年以上的家属,开展“喘息服务”,提供临时性替代照护服务,让长期处于照护压力而产生身心疲惫或精神压抑的家属得到“喘息”机会。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家庭每年提供5天-28天的“喘息服务”。目前,已有100余户失能老人家庭享受过此项服务。

  助护行动:江干区开展针对失能老人家庭的“助护行动”,为全体失能老人开展每户2小时的家庭护理知识上门培训,受到了老年人及家庭的好评。

  发展养医结合型

  的护理型养老机构

  【数字】截至2013年底,全市新增养老床位7028张,累计达到48644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3.61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9515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40%。

  杭州市福利中心和市三福院开设了专门接收失能、失智的老年人的护理楼。拥有4家临终关怀医院。

  【成效】杭州市在全国36个大中型城市中人均拥有床位数排名第一,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问题。养医结合型的养老机构蓬勃发展。

  出现了一系列以老年康复、关怀、治疗为主的养老机构和专门收治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机构。

  老年人享受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可带入养老机构使用,形成了机构和居家融会贯通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建设医养结合

  的社区照护体系

  【亮点】社区照护体系:以信息化为载体,通过探索建立临床影像会诊中心、心电会诊中心、病理诊断会诊中心和慢病联合诊疗中心等四大中心,使不少失能老人在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能享受到大医院的远程会诊服务,并且在社区慢病联合诊疗中心还能直接接受市级医院专家的现场诊疗服务。

  “医疗服务包”制度:针对经过认定的残疾失能老人、失独家庭老人、贫困老人设立的,由当地政府帮其购买价值为500元/年的“医疗服务包”——老人可在家里免费享受每月4次上门诊疗服务,上门医生一般由各大医院或社区医院有针对性地抽调。

  加强为失能老人服务

  的专业队伍建设

  【数字】累计免费培训护理员6913人,持证上岗率达到79.8%。

  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三替”、“夕阳红”、“巾帼西丽”等一批知名企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新培育30多家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服务人员4000余人。

  【成效】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引入社会服务组织,建立为老志愿者义工联盟,开展“银龄互助”,组建义工分会,积极开展失能老人、空巢老人结对帮扶服务。

  统筹推进农村失能老人的关爱工作

  【数字】全市共建立了农村“星光老年之家”3201个;农村老年食堂503家,综合性农村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80家;2013年底,全市共为3.15万名农村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了免费的上门养老服务。

  【成效】“星光老年之家”覆盖所有行政村和部分自然村;初步实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基本普惠。农村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人数同步增多。广泛开展“银龄互助”活动,鼓励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2013年度,全市农村共开展“银龄互助”志愿为老服务20余万人次。

  未来

  【一】加强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鼓励以收养失能老人为主的多种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种规模的养老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发展针对失能、失智老人专业护理机构,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接收失能老人的寄养补助。

  鼓励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二】进一步完善人户分离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办法,确立全市统一的认证标准。

  在江干区和西湖区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全市“喘息服务”的范围,缓解失能老人家庭负担。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非营利性组织,开展失智老人的筛查工作。

  【三】推广“银龄互助”、政府购买、志愿者服务“三位一体”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强化全社会对失能老人的关注和服务。

  对于全市乡镇、街道的140家敬老院,鼓励其提升改造升级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城市公办养老机构与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帮助其提高失能老人服务能力。

  【四】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2015年实现养老护理员90%持证上岗。

  开展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中的照护者提供培训。

  每年培训辅导3万名护理人员;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通过结对帮扶等方式,为失能老人提供精神慰藉或照料服务。

  【五】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强化子女敬老孝老的养老责任和意识。

  宣传针对失能老人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服务内容,引导失能老人及家属申请相关养老公共服务;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养老产品开发、养老服务提供。

  动员和组织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家庭个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

  调研组成员:

  潘海生 姚升厚 吕一民 郭志刚

  见习记者 周瑜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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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7 浙江老年报2014-05-0700007;3459716;浙江老年报2014-05-0700008;浙江老年报2014-05-0700009 2 2014年05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