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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6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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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赊欠巨款买彩票被判犯诈骗罪
  辽宁省北票市五间房镇村民王得海痴迷彩票,期盼中大奖发财,为此虚构了“经理身份”和“高额月薪”事实,赢得沈阳两家投注站的信任。他在赊欠投注站42万元彩票款后,一躲3年。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日前认定王得海犯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从2005年起,王得海开始在沈阳市买彩票,幻想“一夜暴富”。起初中过一等奖,但因中奖的人多,只拿到3000多元钱。但这促使他坚信有朝一日能中大奖,于是下注越来越大。

  在沈阳市沈河区牟某经营的彩票投注站,王得海花光了自己的积蓄。为了实现发财梦,他谎称自己是北京某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东北区经理,月薪过万元,还出示了一张假的北京居民身份证。此举赢得了牟某的信任,让他可以赊钱买彩票。截至2005年7月,王得海共欠下牟某的彩票投注站29万元彩票款,随后“人间蒸发”。

  发现被骗后,牟某赶紧报案。警方在侦查中还发现,王得海用上述手段,还赊欠另一投注站13万元彩票款。2008年7月16日,王得海被抓捕归案。

  在庭审期间,王得海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他辩称,这只是单纯的民事欠款纠纷,自己主观上并没有以骗钱为目的,也没有伪造虚假身份,只是最后没中大奖,钱才暂时还不上了。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得海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与两被害方的陈述及当庭质证的其他证据相符,均可证明其虚构了经理身份,伪造了北京身份证,骗取彩票站业主信任,赊巨款买彩票未中奖后长期藏匿。故王得海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且犯罪数额较大,应予惩处。最后,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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