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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6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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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特种丝大王”非法吸储被判刑
  绍兴县法院6月11日依法对“五环氨纶”法人代表韩秋华作出判决,这位“特种丝大王”因非法吸储1.8亿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从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上看,“五环氨纶”高利借贷的时间十分集中。从去年的3月起到9月止,“五环氨纶”先后29次向社会上不特定的15家单位和个人“借款”1.8亿多元,借贷支付的月息高达4%至13%。

  去年10月份,受金融危机大环境影响,“五环氨纶”严重的资不抵债进一步暴露。10月6日,韩秋华被绍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0月13日,“五环氨纶”正式宣布停产。11月10日,韩秋华被绍兴县人民检察院批捕。12月25日,绍兴东大网架有限公司、绍兴多多针织有限公司入主“五环氨纶”,“五环氨纶”实现“协商式重组”,正式复工。

  “五环氨纶”得到了挽救,但韩秋华却要为自己的疯狂借贷付出法律代价。绍兴县法院认为,韩秋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了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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