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我爱爬点格子,一篇文章从构思到完稿,涂涂改改在所难免,重抄一二遍甚至三四遍也是常事。但长点的文章,抄几遍的滋味恐怕谁也受不了。笔友见我如此辛苦,说:“都什么年代了,还手写啊?”奔六的我终于下定决心学电脑了。
学电脑,先得会打字。我想自己普通话说不好,就学五笔吧。打五笔要背字根,那一百多个形状各异的字根,常常弄得我头昏脑胀。年轻人打字都是双手操作,可我年纪大了反应慢,两只手怎么也配合不好,就干脆用一只手指头敲敲了。我打字都是用中指敲敲的,被大家戏称为“一指禅”。记得刚上键盘那会,又是翻王码又是查字典的,一个晚上连百把字都打不到。气馁的我想还是手写算了,女儿给我打气道:“熟能生巧嘛。打五笔准确率高,以后肯定比我们打拼音的速度快。”
一年下来,我现在一分钟也能打30多个字了。过去我写字潦草惯了,不是多一撇就是少一点的,电脑打字,这些毛病自然也没有了。让人更爽的是,在电脑上修改文章,增删自如,前后段落还可以任意置换,从此,我就告别了令人头疼的重复抄写的烦恼。写文章常常要查点资料什么的,跑图书馆,费时费力还不一定找得到。现在只要输入要查的题目,然后鼠标点点,一切就OK了。写完稿子,直接用“伊妹儿”发出去。记得有一次我的一篇短文中午才发出去,第二天就在报纸上见到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