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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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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人均22727元
农村人均92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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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去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公布:
城镇人均22727元
农村人均9258元

  本报讯 近日,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公布了2008年全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情况: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72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258元,同比分别增长10.5%和12%。不过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影响,实际增幅均低于2007年。

  从四大类收入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没有往年高。去年,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5539元,比上年增长7.1%,增幅比上年低4.4个百分点。不过人均经营净收入、人均财产性收入和人均转移性收入增幅明显,分别是3162元、1325元和4955元,前面两项分别比2007年增长21.1%和22.6%。人均转移性收入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为3730元,比上年增长12.6%。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人均为4713元,增加620元,增长15.1%;家庭经营的二、三产业收入人均2003元,增加132元,增长7.1%;家庭经营的农林牧渔业等第一产业收入人均为1650元,增加99元,增长6.4%;非经营性收入人均为892元,增加142元,增长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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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老年报 要闻 00001 城镇人均22727元
农村人均9258元
2009-1-21 浙江老年报000012009-01-210001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