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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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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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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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失眠要
“病”“症”同治
慢性失眠(时间在1个月以上)往往是因为引起失眠的原因持续存在,并对失眠的不良心理反应,使得失眠更为顽固。当然,长期失眠患者中会有一些以失眠为主要症状的疾病。因此,要告别慢性失眠必须遵循“病”“症”同治的原则,即失眠症与相关疾病同时处理。我们知道,失眠的原因包括大脑在内的身体器官疾病和神经精神的疾病。失眠是这些疾病的一种表现。在失眠专科门诊经常听到的神经衰弱和抑郁症这两个病,顽固性失眠是这些病的一个主要症状。对于这种失眠一定要请专科医师诊断和治疗原发病,不能自购安眠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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