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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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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杭州出台社区助老助残
公益岗位规范管理意见

  本报讯 杭州市从今年开始新增社区助老助残公益性岗位。这使就业困难人员又有了新岗位,也为社区里的老人和残疾人解决了生活实际困难。近日,《关于杭州市区社区助老助残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的意见》已经出台。

  意见明确了六类助老助残服务对象: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三无”老人;8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不在市区的空巢老人;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中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且家庭无人照顾的老人;优抚对象中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且家庭无人照顾的老人;持有《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伤残民兵民工证》,生活不能自理且家庭无人照顾的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生活不能自理且家庭无人照顾的人员。

  与家政服务员不同,助老助残服务人员主要是为困难老人、特殊贡献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等提供日常综合照料和生活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上门探视安全、慰问平安等;代办生活必需品、代办中介联系、陪同看病等;居室清洁卫生等简单家务劳动;以及其他确需提供并经社区同意的服务内容。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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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老年报 要闻 00001 杭州出台社区助老助残
公益岗位规范管理意见
2007-9-21 浙江老年报000012007-09-210002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