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重庆在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上实现新突破。重庆市工商局7月2日出台《深入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允许该市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
《意见》称,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批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的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土地集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在保证土地总面积不变、耕地性质不变、粮食产量不变的前提下,突破土地管理和使用问题,把土地流动起来——这些改革举措被专家称之为“将带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三次土地革命”。
摘自《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