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医疗保险机构会根据不同医生的实际情况和病人的多少,每年给医生确定一个包干的佣金数,同时给医生规定一个医疗费用支出的平均标准。超出标准将扣除医生的佣金以示惩罚,这个平均值是根据同类药物每天的平均剂量计算的,而且只针对那些常用的、用药量大的药,例如心血管病药物、止痛药、降低胆固醇药、抗生素等。所以,此规定一般对患者应有的医疗服务,及慢性病人的长期治疗没有太多影响。如果医生能够把费用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保险机构将通过医生所在的医生协会发奖金。简单地说,该措施只是促使医生在同等有效成分和功效的药品中尽量选用便宜的药。经审查,如果医生开的药超过规定标准的5%~10%,超出部分的20%就从医生的包干佣金中扣除。超出10%~30%的,超出部分的30%从医生的包干佣金中扣除。
经过医疗改革,现在德国个人也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所以很多人对一些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的药能不要就不要。另外,保险机构对于那些选择了同类药中价钱低于平均药价30%的患者,可以免除个人承担的费用。而对于那些价格偏高的药,医生在开处方时要与患者商量,以形成对医生的监督。摘自《生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