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3版:说法
3  4  
PDF 版
· 取款机前“好心者”原是犯罪嫌疑人
· 祖传房屋的产权
该归谁?
· 贪图高额租金 “踏哥”人去楼空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2007年4月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贪图高额租金 “踏哥”人去楼空
警方提醒:三轮车出租要依法经营
  凭着一张身份证和100元预付款,郑大妈就将自己的黄包车“高价”出租给一名外来青年。不料黄包车营运旺季一过,这名租车人便弃车而去。郑大妈不仅租金分文未得,而且差点丢了挣钱的“饭碗”。警方提醒:为确保黄包车租赁安全,黄包车出租亟待规范。

  现年五十挂零的郑大妈是个下岗职工,家住天台县赤城街道。几年前,她家先后购买了好几辆黄包车,办了相应的营运手续,用以出租他人,以租金维持家庭生活。

  每年的农历腊月中下旬至正月中下旬,是黄包车的营运旺季,每辆车每天可能有上百元的收入。今年二月初的一天上午,一个在天台打工的外地青年找到郑大妈,愿以高出正常月租金300元的价格向她租用一辆黄包车。郑大妈让他预付一个月800元的租金,那个青年说年内挣的钱都寄回家过年用了,身边只有200元钱,留下100元饭费,是否先预付100元,过十来天保证把租金交齐。说着掏出自己的身份证和暂住证,愿以“两证”先作抵押。郑大妈家中刚好空着一辆待租车,况对方出的租金不低,便收下了100元押金和“两证”,将这辆车子租给这个姓刘的江西玉山青年。

  过了十来天,这名“踏哥”主动给郑大妈来电话,说送钱途中不慎将一行人撞伤,为其检查治疗花去千把元钱,租金只得迟些交。事出突然,郑大妈表示谅解。又过了十来天,这名青年又一次来电话,说过了元宵节,保证将两个月的租金一并送上。过了元宵节,他再也联系不上了。近日,路人在城东郊外一无人居住的路廊里发现了一辆遗弃多日的黄包车,急忙向天台警方报案。经交警部门多日调查,发现此车正是郑大妈家的出租车。而郑大妈手中所持的租赁人“两证”,经核查均系假证。

  据了解,无论是黄包车营运的旺季或淡季,类似案件已在天台县发生多次。不法分子钻了某些黄包车主贪图高租金,违规擅自出租和监管不严的空子,频频诈骗得逞。为此,警方提醒:凡经营黄包车出租的,车主应该及时到当地交警部门办理相应手续,进行登记备案,并依法经营,规范出租,严格管理,确保租赁安全。

  周驹 交宣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老年报 说法 00003 贪图高额租金 “踏哥”人去楼空 2007-4-4 48256F6C00202568482572AE000DDB3C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