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张珍贵的旧照,至今已有56个年头。它跟随我经历了无数风雨考验,至今仍保存完好。
那是建国后,我们华东司法学院第一期司法训练班,浙江组学员共22人,在苏州虎丘剑池旁合影。22人中只有1位是女同志,我站在后排右起第3个。当时,我们当中有不少学员穿着军装,身上还带着短枪。
1950年底,我在诸暨枫桥工作。土改刚刚结束,县委领导找我谈话,说为了加强法制建设,培养新的司法干部,要我到华东司法学院学习,并嘱托一定要学好。就这样,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枫桥。
当时,华东司法学院建在苏州市的阊门外,后来才迁到上海大厦大学内。我还是第一次到苏州,苏州有许多名胜古迹和园林建筑,还可以见到马车和驴子。
司法训练班共有200余人,来自江苏、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我们的生活很艰苦,都睡在集体宿舍的双人床上,我睡上铺。当时纪律非常严明,一则新中国成立不久,法制建设刚刚起步;二则当时社会治安还不稳定。我们除了学习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文件外,还学习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纲领》、《新婚姻法》及《惩治反革命条例》。在讨论时,着重联系实际,批判国民党的《旧六法》。
经常给我们讲课的是时任司法部部长的史良女士。她当时40多岁,精神饱满,一口标准的北京话,非常好听易懂。史良的工作很深入,常常来我们浙江组,听取我们的讨论。记得她说我讲的“浙江土话”有些听不懂。后来我在绍兴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时,她来绍兴视察工作,主要是调查研究《婚姻法》的贯彻情况,并在市内召开了一次座谈会。她听不懂方言,就叫我给她做翻译,说我讲的已经是“浙江官话”了,能听懂。
时间过得真快,匆匆56年过去了,我由黑发青年变成了白发老人。祖国的发展真是翻天覆地,国家的法制建设日趋完善。“万丈高楼平地起”,历史会记住我们这些法制建设的开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