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算尽,最终把自己算进了监狱。现在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的富阳人朱某后悔不已。
今年51岁的朱某只有小学文化,但骗起人来脑子却“非常好使”。2003年11月,朱某谎称能为浙江汇泰租赁有限公司借款500万元,但要汇泰公司在富阳成立汇泰的分公司作为条件。汇泰公司几位董事没几下便被她“忽悠”了,同意成立汇泰富阳分公司,由朱担任负责人。同年12月朱以需向借款单位支付好处费为名,向汇泰公司“借”得8万元,后来朱就没了音讯,2004年5月汇泰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撤销分公司,并通知了她,经汇泰公司多次催讨,朱于2004年5月还了5万元,2004年11月还了1.5万元,仍有1.5万元被朱拖着没还。
2004年4月至11月的7个月期间,朱以“汇泰分公司”为“依托”,实施诈骗活动。她虚构了汇泰公司给富阳分公司3000万元的贷款指标可由分公司决定放贷一事,打着能为企业解决资金的幌子,进行诈骗活动。她来到富阳多家企业,以能给企业解决贷款为诱饵,骗取他们的信任,然后提出要收取一定比例的“考察金”,由于有“汇泰公司”这个大公司作背景,朱从这7家单位骗取了所谓的考察金达87万元,然后不知所踪。
在同期的2004年4月至11月间,朱还虚构了做茶叶生意急需周转金、做生意租店面缺钱等种种理由,以借为名,向陈某、俞某、詹某共借得20多万元。这3人都是她的朋友,平常关系都还不错,出于信任,都把钱借给了她。但事实上朱并未经营茶叶生意,也没有租店铺做其它生意,当3位朋友觉得情况不妙时,向其催讨借款,她不是找借口推拖,就是避而不见,经常挂断电话,或干脆离开住所,始终不归还“借”款。至案发被抓归案后,仍拒不供述这20多万元的去向。
2005年9月,朱某受到法律的制裁,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且归案后认罪态度差,一直将所骗取的钱财隐匿拒不返还,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犯罪所得继续予以追缴。朱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05年12月浙江省高级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