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紧密型
县域医共体建设
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设置医共体数量最多不超过3个。医共体牵头医院原则上为二甲以上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此外,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
据《中国中医药报》
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设置医共体数量最多不超过3个。医共体牵头医院原则上为二甲以上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此外,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
据《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