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药物质
分类管理试点实施
近日,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部分食药物质试点实施进口分类管理;同时发布《试点实施进口分类监管食药物质清单》,《清单》包含丁香、甘草等30种食药物质,实行动态更新。公告提出,对试点实施的进口食药物质,企业在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时,应明确申报产品用途。对于《清单》中的商品,进口申报为药用用途的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申报为其他用途的免于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 据《健康报》
近日,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部分食药物质试点实施进口分类管理;同时发布《试点实施进口分类监管食药物质清单》,《清单》包含丁香、甘草等30种食药物质,实行动态更新。公告提出,对试点实施的进口食药物质,企业在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时,应明确申报产品用途。对于《清单》中的商品,进口申报为药用用途的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申报为其他用途的免于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 据《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