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5万元买基金血亏30万元
八旬老人状告银行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终审民事判决书显示,一位八旬投资者2021年花105万元购买一只公募基金产品,两年多亏损约30万元后,将代销银行告上法庭。该案先后经过两次审理,判定结果却大不相同,为何?一起来案情回顾。
老人买基金亏损30万
一气之下状告银行
判决书显示,原告赵某,男,1937年出生,住广州市天河区。2021年1月15日,赵某在某银行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工作人员指引下,通过某银行App申购理财产品“博时成长领航混合A”,基金代码为010902,共计105万元。
2023年4月27日,赵某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到账金额约75.03万元,亏损金额约29.97万元。
于是,赵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某中石化支行赔偿自己损失29.97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约13.43万元,并要求某银行广州分行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某中石化支行作为销售者,有义务向赵某全面介绍理财产品的性质及风险。但银行提交的基金申购过程演示视频系事后录制,不能证明其已全面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因此认定银行未全面履行适当性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某中石化支行按70%的比例赔偿赵某损失20.98万元及相关利息,驳回赵某对某广州分行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
代销银行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反转判决
一审判决后,银行提出上诉。上诉理由主要包括:赵某是自行通过银行App操作购买基金,网络销售过程符合适当性原则;赵某的财产损失与银行无直接因果关系,他在多个时间段可赎回却继续持有,导致损失最大化。
赵某则辩称,自己年事已高,无法独立完成复杂的基金申购操作,都是在银行工作人员指引下完成的,也不具备赎回基金的知识和能力。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确认案涉理财产品为中风险级别,赵某在申购前做过多次风险评估。此外,产生亏损的直接原因是金融市场正常变化和波动,并非银行不当销售行为所致。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涉产品曾为百亿爆款基金
成立至今规模缩水近七成
从前述判决书来看,案涉理财产品为博时基金旗下博时成长领航混合,在发行期间,该基金可以说是一只爆款基金,吸引超百亿资金认购,合计募集资金规模达到118.93亿元。
2022年10月,该基金成立仅一年多时间,便亏损30%左右,一度引发基民吐槽。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博时成长领航混合合计规模为37.46亿元,相较于成立初期规模缩水近七成。
对于金融消费者来说,这起案件也敲响了警钟。在进行投资时,消费者不能仅仅依赖销售机构的推荐,还需要充分了解产品的风险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购买金融产品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合同和风险提示,如有疑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据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