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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5版:说 法

争得头破血流的遗产纠纷
究竟该如何鉴别遗嘱真伪

专家告诉你立遗嘱时要注意这些事

  争得头破血流的遗产纠纷

  究竟该如何鉴别遗嘱真伪

  专家告诉你立遗嘱时要注意这些事

  本报记者 曹漫 通讯员 盛珊珊

  12月10日,在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报告厅,举办了一场“新时代公民法律风险与防范”的专题讲座。浙江省汉博鉴定科学技术研究院名誉院长、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首席顾问胡祖平院长,以司法鉴定的视角,通过真实案例,生动形象地向现场听众讲解了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类法律风险,并详细讲述了应该如何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上述风险。

  记者采访了胡祖平等鉴定专家,请他们讲讲老年朋友们比较关心的涉及财产继承方面的问题,以及设立遗嘱应该注意的事项。

  为争遗产兄妹大打出手

  代书遗嘱如何鉴定真伪

  最近,汉博鉴定科学技术研究院经手一起遗产纠纷案子,杭州88岁的陈老太于2014年去世,陈老太的老伴早已离世,其名下有两套房产,育有两子一女。2013年底,她留下代书遗嘱,将其一套房产留给孝顺且无房产的小女儿张秀敏(化名),另一套房产留给大儿子张亮(化名)。因觉得二儿子张明(化名)未尽孝道,且经济条件较好,故没有留给他。陈老太去世后,张明认为妹妹张秀敏手上的遗嘱是伪造的,遗嘱上的指印是张秀敏按的,不是母亲留的,于是将妹妹张秀敏告上了法庭。

  为了鉴定遗嘱的真伪,法庭委托汉博对遗嘱上的签名和指印进行鉴定。在采集张秀敏指印样本的现场,张明跟张秀敏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兄妹二人大打出手。

  最后,通过收集陈老太以往的笔迹样本,跟遗嘱上的笔迹进行了比对,汉博鉴定专家发现遗嘱上的签名的确是陈老太本人书写,指纹鉴定专家也排除了是张秀敏捺印的指印。最后,法院不支持张明的诉讼请求,张明败诉。

  姐弟各持一份遗嘱

  父亲遗产该归谁

  亲兄妹因为遗产继承闹得不可开交的,还不止一例。

  不久前,杭州姐弟陈先生和陈女士在父亲去世后发现,双方各拿一份遗嘱,遗嘱上都写着自己是房产的继承人。陈先生觉得陈女士这份遗嘱是伪造的,陈女士觉得委屈,为此,弟弟甚至还叫人进行“武力威胁”,但始终不知如何破解难题。

  经多方打听后,他们找到浙江省汉博司法鉴定中心,对两份遗嘱的真伪性进行鉴定。胡祖平说,这两份遗嘱是典型的老年人笔迹,特点明显,由于老年人书写技能下降,往往导致字体都偏大,运笔会有一些弯曲、抖动现象,书写速度比较缓慢,但整体字迹是比较均匀的,看起来相对自然。

  最后,经专家会检得出一致意见,认为这两份遗嘱都是真实的,听到这个结果,陈先生依然不肯罢休,又拿着遗嘱到另一家司法鉴定中心去鉴定,但鉴定结果还是一样的。

  原来,陈老汉立下第一份遗嘱时考虑到,自己的财产理应交由儿子继承。可之后儿子因斗殴被判3年有期徒刑。其服刑期间,父亲一直由女儿照顾,想到儿子过去对他也不是很孝顺,又没什么出息,于是就立下了第二份遗嘱,决定把财产都留给女儿。

  最后,法院把所有财产都判给了姐姐陈女士。原因是按照法律规定,在两份遗嘱都没有经过公证,并且内容冲突的情况下,以立遗嘱人生前的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不过,考虑到弟弟的实际困难,姐姐还是将其中的一部分财产留给了弟弟。

  立遗嘱窍门多

  专家为你一一讲解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分为以下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由公证机关办理,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像案例一中采用的代书遗嘱,立遗嘱时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浙江汉博鉴定科学技术研究院文书鉴定人魏显峰提到,我国《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同时,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适用于各类遗嘱)。

  对于老人而言,魏显峰建议公证遗嘱的效力相对较高,应尽量采取公证方式。不能公证的遗嘱,可以自书或者找人代书,代书遗嘱应确保两个无利害关系人见证并签名确认。另外,如果发生类似的遗书真伪,包括劳动合同真伪,借条真伪等问题,大家都可以登录“中鉴网”(www.zgwjweb.com)去寻求帮助,这里汇聚了国内司法鉴定领域知名的文书鉴定专家学者,可以为大家提供一对一的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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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该如何鉴别遗嘱真伪
2017-12-15 浙江老年报2017-12-1500005;浙江老年报2017-12-1500007;13049585 2 2017年12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