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年底取消户口性质区分
日前,浙江召开全省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会。
2015年底,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等,标志着全省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会上透露,截至目前,湖州、台州、宁波、金华、温州、绍兴、丽水等市已先后在市域范围内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杭州、嘉兴、衢州、舟山计划于12月月底启动实施。
会上提出,在浙江,相对自由的户口迁移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目前,除杭州市区等少数地方略有限制外,全省已基本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迁移制度。
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也正在逐步健全。目前,全省11个试点县(市、区)已完成此项制度改革,嘉兴、湖州、台州、宁波、金华、温州、绍兴、丽水等8个市已经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至今年底全省各设区市将全面取消户口性质区分。 据浙江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