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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6版:往事追忆

19年前千岛湖那起惊天大案

  1994年发生在千岛湖的惊天大案——“3·31”特大抢劫纵火杀人案,至今已经整整19年了。案件的真相,特别是那些当时未曾报道的细节,都无可置辩地说明,这只是几个亡命之徒穷凶极恶的刑事犯罪案件。案件的迅速告破和公正判决,赢得了境内外的高度肯定,海峡两岸同胞的来往更加密切了。

  知名法医 现场说案

  1994年4月1日凌晨,我睡梦中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电话中传来了时任浙江日报总编辑江坪的声音:“刚刚接到省委值班室电话:3月31日下午,淳安县千岛湖游船上发生一起火烧大案,船上32名游客全部遇难。上午你马上到淳安去,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作采访报道。”

  在临时搭建的篷子下,停放着从湖面上拖回来的被烧坏的“海瑞”号游轮,一眼望去像个“马蜂窝”。四周围起了警戒线,靠近后一股焦味扑鼻而来。旁边的一排房子里安放着32具烧死的遇难者。

  尽管事情发生仅过了2天,但舆论已经铺天盖地,一些境外媒体更是推波助澜,妄加猜想,借机发难。当时的台湾领导人李登辉甚至隔岸破口大骂,叫嚷要中断两岸人民的正常交往。

  有个穿着白大褂、戴着大口罩、身材高大的公安干警朝我走来。他叫季少岩,是杭州市公安局有名的法医。我曾以《一把神奇的解剖刀》为题,在《浙江日报》报道过他的事迹。

  他看了看周围,轻轻地告诉我说:“案件未破,不能轻易下结论。根据我的现场解剖看,人为作案可能性较大。”

  “为什么?”

  “解剖尸体时,我发现有的遇难者帽子里放着美元,有的鞋子里藏着劳力士等名表。遇难者只有碰到抢劫时才会出现这样的应急行为。”

  “抢劫、纵火、杀人?”

  “我看是的。”

  紧接着,现场举行了时间很短的新闻发布会。我按照统一口径写了题为《淳安“海瑞号”游船起火烧毁》的通稿,经有关领导审定发出。全文如下:

  本报讯 淳安“海瑞号”游船于3月31日下午从安徽深渡驶往淳安千岛湖毛竹园途中,发生火烧重大事故,船被严重烧毁。现已查明船上32人,其中台湾同胞24人,导游2人,船员6人,全部遇难。

  事故发生后,淳安县委、县政府迅速组织近20条船100多人进行扑救并在出事地点周围水面、岛屿寻找失踪人员。省委、省政府和杭州市委、市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十分重视,有关领导立即赶往淳安进行现场处置。部队也曾出动飞机进行寻找、救援工作。现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这么大的案子,全文只有寥寥几百字。案件原因、警方看法等等都统统回避了。社会上议论纷纷,各种分析、猜测甚至谣言满天飞。台湾有的媒体断定这是一起有组织、有策划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行为,甚至“有军方人员参加”。

  刑侦专家 “舌战”群儒

  何挺是谁?他就是去年接替王立军的现任重庆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长、市政法委副书记。1994年千岛湖“3·31”特大抢劫纵火杀人案发生时,他是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反恐怖处处长。

  这起惊天大案,轰动世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对事件处理作出了重要指示。公安部、交通部和国务院台办立即派出有关方面负责人和专家亲临现场指导工作。何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来淳安千岛湖指导侦破工作的。

  破案工作进展神速。17天后,公安部门宣布千岛湖“3·31”特大抢劫纵火杀人案侦破。3名案犯吴黎宏、胡志翰、余爱军被依法逮捕。关于这起案件的侦破全过程,当年我们曾经作了详细的报道(如果读者有兴趣,可以查看1994年6月19日《浙江日报》长篇通讯《大湖布网,千岛作证》)。

  针对某些媒体的传言,有关部门在西子国宾馆召开了规模较大的新闻发布会。与会的有很多台湾媒体的记者。何挺代表新闻发布会的主办方,冷静、沉着,用标准、流利的普通话扼要地介绍了这起案件侦查结果:3月31日18时30分许,三个罪犯驾驶摩托艇靠上“海瑞号”游船,手持猎枪、斧头,以“把钱交出来,不伤害你们性命”,胁迫船上人员进入底舱。将游客财物抢劫一空后,将汽油倒入底舱,把32名船上人员全部活活烧死。介绍后,他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有什么重要证据吗?”

  “有,现场留有罪犯作案后来不及扔掉的汽油桶。”

  “还有更重要证据吗?”

  “还有更重要的证据是,从3个犯罪分子身上搜查到了遇难者沿路拍摄的录像带和胶卷。”这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据。试问:在32名船上人员全部遇难的情况下,在茫茫湖面上,有谁能得到逝者的录像机、照相机以及刚刚录制的画面和照片?

  “罪犯中有没有军人?”

  “没有。”原来,罪犯吴黎宏的哥哥吴黎明,原是杭州武警支队一大队一中队副指导员,此时已确定转业,居于建德家中。4月6日,吴黎明已获知其弟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竟不去举报(后以窝赃罪判刑3年)。吴黎宏作案时穿的是“迷彩服”,犯罪分子作案时借的猎枪中有一把像冲锋枪,于是又有人推理成有“军方”背景。

  法院判决 真相大白

  案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4年6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的千岛湖特大抢劫杀人案罪犯吴黎宏、胡志翰、余爱军的死刑予以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仲烈签署了执行命令。

  在6月10至12日的公开审理中,两名猎枪的枪主陈述了吴黎宏、余爱军借枪、还枪的经过;三名理发师当庭指证,4月1日一早,到他们理发店来修理被烧焦的头发、眉毛的就是吴黎宏、余爱军。当审判长指着吴黎宏问:“是不是这个人?”理发师斩钉截铁地说:“就是他!”。

  当法警出示“海瑞号”上取获的汽油桶,交给开发公司加油站的女开票员辨认时,女开票员说是吴黎宏借去的,至今未还的油桶,式样、型号、规格,大小就是这样的。

  法庭展示了从三名被告处获得的录像带和胶卷。录像带里记录着台胞在黄山游览的情景;从胶卷里冲洗出来的照片,最后几张是在千岛湖蛇岛拍摄的,照片下方显示了拍摄时间:“3,31,94”,即1994年3月31日。

  法院判决,一剑封喉,三名被告均认罪服判。千岛湖特大抢劫杀人案大白于天下。参加这次法庭旁听的港台记者有32人。庭审结束后,台湾《时报周刊》副总编辑赵慕嵩对记者说:“以前不理解,甚至有种种疑虑和猜测,主要是案情真相不了解,对三名被告的凶残、狡诈不了解,这次公开化,谁也说不出什么了。”

  人民法院判决后,谣言不攻自破,境内外各种杂音噪声顷刻消失。 (作者为浙江日报高级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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