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这两天,不少杭州市江干区的重度残疾老人,正陆续入住设在绿康老年康复医院里的全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当地群众都说:“这些老人,是赶上了助老助残的好时光。”
这个“好时光”,一方面指的是:借助绿康医院的康复和医疗优势,为这些残疾老人提供最佳的助老康复服务;另一方面,是沾了杭州市争创全国残疾人工作典范的光。
日前,杭州市召开“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新闻发布会”,公开提出: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加快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广大残疾人更好更全面地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杭州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首先就要不断提高全市47.78万残疾人的经济生活品质、文化生活品质、政治生活品质、社会生活品质、环境生活品质。”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说。
今后5年,杭州市残疾人工作将以此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
此前,杭州市还发布了这方面的总体方案和《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的暂行规定》。翻阅这两本厚厚的文件,我们发现:以后,随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权益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杭州残疾老人的日子将越过越舒坦。
除了依托社区对老年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等公益性服务外,重度残疾老人集中托养、引导有条件的残疾老人开展“终身学习”、深化为残疾老人的个性化康复服务等,都将在今后得以重点体现。
特别是,杭州市将着力解决好困难老年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具体为:(1)对具有市区非农户籍(不含萧山、余杭区)年限满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无养老保障的残疾人参加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保费援助;参保时为孤寡残疾人的免予缴费,参保时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残疾人,持证期间免予缴费,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2)2011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城镇困难残疾人,由个人续缴满15年的,对其续缴的养老保险费补贴60%。(3)符合有关条件的城镇残疾老年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困难残疾人、二级及以上残疾人的,其个人应缴纳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贴。列入农村五保户、“三无”人员的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政府全额补贴。
记者 沈爱群 通讯员 阮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