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2版:综合
3  4  
PDF 版
· 松阳贫困老人住上“敬老房”
· 我省成立
老年护理专业委员会
· 首届中国老龄产业
发展论坛在杭举行
· 舟山新增四条
优待老年人规定
· 农村夫妻办起
“排舞俱乐部”
· 四川老人普陀摔倒
异乡得到爱心救助
· 嵊州今年为
老年人办六件实事
· 《生了肿瘤,怎么吃?》
· “全国老年摄影大赛”
浙江学员喜获佳绩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10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舟山新增四条
优待老年人规定

  本报讯 为充分体现公共财政“普惠”原则,舟山市政府最近出台优待老年人规定,新增四条优待政策。

  其中内容有:低保边缘的老年人家庭(指没有子女或亲属同居一户的,下同),可享受有线电视维修费半价优惠;低保和低保边缘的老年人家庭,可享受固定电话月租费半价优惠,新安装固定电话的免收安装费;老年活动中心(室)的电价收取,与居民生活用电同价;90—99周岁渔农村无退休养老金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长寿保健补助金;百岁以上老年人,在现发放每人每月200元长寿保健补助金的基础上,增发30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500元。             舟老龄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老年报 综合 00002 舟山新增四条
优待老年人规定
2008-10-17 48256F6C00202568482574DB0009A7BD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