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91岁,从新昌县的山岙出来到宁波谋生,至今已有76个春秋。而今回忆旧事,终忘不了童年孩提时的往事,它们犹在眼前般清晰。
我小时候十分顽皮,总想偷几枚自家钱柜中的铜板。如何将铜板偷出来呢?小时候的我也会动脑筋,到中药店里去买粘膏药,将膏药粘在一只筷子上,再伸进抽屉内把铜板粘牢偷出,然后把偷来的铜板和父母给的零用钱合并积储起来,积到四角大洋,可买一件喜爱的玩意物。
当时镇上的百货店进来新货色,生平没有见过新鲜事物的我,用积储的三角多铜板洋角买了一只黑色圆筒子的手电筒,开关摁下,电筒就放出明亮的光,实在好玩。但这事不能给父母知道,省得被父母查问,我只能等到夜间与一群同学和邻居小朋友一起玩耍!
小时候,我和祖母最亲热,同祖母睡在一张床上。夜间我将买来的手电筒拿进被窝里玩,待祖母睡了,我把电筒开关一摁,电光就从被子里头射出来了。有一次,被祖母突然发现了床上有电光。当时民国初期,农村还没有电,都不知道电光为何物,所以祖母以为是火光出现,把她吓坏了。祖母便大声叫喊:“有火光,着火了!”她的叫声惊动了睡在楼下的父母。他们赶上楼来看,但不见火光,以为祖母在做梦,觉得很奇怪。我躲在被窝里偷偷笑。经过一番折腾后,父母俩看没有什么,便下楼去安睡,这夜总算被我蒙混过去了。次晨早上父亲起来追问此事,逼我照实说怎么回事,我将偷铜板买广货店手电筒一事如实坦白。父亲听后火冒三丈,收缴了我的手电筒,说我做了吓到祖母的坏事,说到激动处,就将手电筒抛在地下,用脚把它踏得粉碎。为了这件事,我难过了好一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