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省有老年公寓247所,建筑面积112.41万平方米,床位总数30597张,入住老人29257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0.42%,床位使用率95.62%;托老所300个,建筑面积33.78万平方米,床位总数12845张,入住老年人8502人,床位使用率66.19%;敬老院1141所,床位总数85145张,集中供养农村“五保”老人43253名,城镇“三无”老人3676名。
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发展较快,投入力度大。从“十五”到2007年底,省财政已安排2800万元专项经费扶持经济欠发达及海岛地区建造老年活动中心,实际已下拨2420万元,资助33个市、县(市、区)建造县级以上老年活动中心35个,调动各地投入资金近2亿元,推动了经济欠发达及海岛地区老年活动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