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今年5月3日,居民刘大妈在某服装自选商场购买了一件上衣,回家后因发现衣服有质量问题,便返回商场退换。在通向二楼的电动扶梯上,刘大妈不自觉地拍打了一下衣服,谁料百元纸币被抖出来落到了电梯和墙壁之间的悬空塑料草坪上,情急之下,刘大妈不顾草坪上“请勿踩踏”的警示牌,飞身跨过一米多的电梯扶手,准备去捡起那张纸币。谁知,人造草坪只是一层薄薄的塑料板,老人刚踩上去,就径直摔到3米多深的一楼,造成脑挫裂伤、腰椎骨折等身体多处伤害。伤愈后,刘大妈将商场起诉到法庭,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8万余元。
说法: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应当了解其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预见到店内自动扶梯与墙壁间的人造草坪可能发生危险和损害,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害发生或者使之减轻。根据被告搭建的人造草坪建筑结构以及原告由该人造草坪跌至楼底的事实,该人造草坪显然承载力极弱,被告应向包括原告在内的进入商场的人员予以明示,禁止进入该草坪或者采取相对安全的封堵措施。被告在该处没有设置相应的防护装置,“请勿踩踏”标志亦未能明示禁止入内及该处存在的危险,故原告进入该草坪后跌伤系被告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所致,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同时,原告作为成年人应当能够判断人造草坪区域非供人进入或行走,且无视“请勿踩踏”警示标志,擅自进入的行为有不当之处,亦存在过错。据此,对原告因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法院判决被告承担70%的民事责任,原告自行承担30%的民事责任。
张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