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完美的风光照片,除了要有表现主题的主要景物以外,还应该有其他的物体作为衬托。这主要景物和衬托的物体在摄影术语中就叫做主体和陪体。物体有主次之分,在画面上就应有适当的安排,一般是把主体安排在画面上重要而明显的地位,陪体只位于画的上下或左右的一部分地方。彼此要互相联系互相呼应,不然就会形成一个主、次分散的画面了。
有显著建筑物作为景物目标的风光,应当以建筑物作为主体。有些景物的主体物不只是一个而是很多个,甚至可以占满整个画面。我们拍摄这类景物时,首先要决定它在画面上应该占有的位置,然后决定采取的数量,再选择拍摄的镜头角度。
没有建筑物作景物目标的自然风光,在没有固定主体目标的自然风光里,应根据景物的自然条件并结合理想的太阳光线来决定景物范围和拍摄角度。例如桂林山水风光,山川必然有山有水,究竟应以山作主体,还是以水作为主体呢?这就要根据所拍摄的景物情况来决定了。如果河流近而山层远,就应以河流作主体,反之,则应以山作为主体。拍摄以河流为主体的照片时,必须把河流安排在画面上最明显的地位,把远山安排在河流的远处或两旁,作为河流的陪体。
拍摄没有河流可见的山层景色,可站在高山上摄取山层为远景,也可站在山下拍摄山形。应采取一些适当的景物作山景的陪衬,才会在画面上形成孤山的感觉。表现出高耸雄伟或山峦峻秀的气势,也要寻取适合衬托高山的物体,使山景在画面上显现得更美而不至于枯燥无味。
拍摄农村风光应结合农村的优美环境,尽量利用可拍摄的范围而显示出农村广阔的面貌。农村的房屋一般都不很高,而且较为聚集,如果站在村庄附近的山坡上,就可以把它很好地表现出来。因此,拍摄时为了呈现农村的面貌和深远丰茂的庄稼,表现田园的线条等,最好寻找较高的山坡为立足点;其次,利用一年四季农村不同的景色、农作物、色块等作有利的拍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