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8年1月1日起,杭州开始实施《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致力于打造一个有杭州特色的全覆盖社会保障模式。
两个《办法》的实施,把越来越多没有保障的城镇居民纳入了社保“安全网”,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截至目前,主城区有10162名城镇老年居民参加了生活保障,比2007年末新增6923人。已有9310位老人开始领取每月350元的养老金。
参加老年居民生活保障,需要一次性缴清费用。按每位老人缴费时实际年龄算:每月200元,一直缴到75周岁,且至少要缴3年。孤寡老人参保,由市财政出钱。
大半年实施下来,部分60岁左右相对年纪较轻的老年居民认为,一次性缴纳10多年的保障费有些困难:
如果按男60周岁、女55周岁测算,分别一次性需缴纳3.6万元和4.8万元,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有的老人感到力不从心,要求分期支付参保费用的呼声较高。
为缓解老人一次性缴费压力,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打算制定参保分期缴费政策,初步考虑允许5年一缴。
杭州市委、市政府近期将再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两个《办法》的完善和落实,此建议到时将提交会议研究,通过后再执行。
分期缴纳参保费的政策,还有可能惠及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以调动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目前,农村居民参保也要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