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8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长明灯、长流水、跑冒滴漏、公车超标……此类现象在一些公共机构里比较常见。《条例》将公共机构的节能任务上升到法律层面。按照条例规定,公共机构的办公设备、空调、电梯、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备以及网络机房、食堂、锅炉房等重点用能部位都要按照规范运行。尤其指出,公共机构的公务用车应当按照标准配备,并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
只有公共机构带头节能,才能在社会上兴起节约能源的良好风尚。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不仅节约了能源,而且具有积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