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三峡重庆库区的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受贿2226万元,其妻付尚芳为夫洗钱943万元。8月1日,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晏大彬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付尚芳因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一个交通局长受贿2000多万元,受贿金额相当于该县年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数额之大令人震惊。晏大彬受贿情节也很简单,主要是在公路、桥梁等工程发包、修建过程中,为他人或其所在单位谋取利益。
无独有偶,8月1日,南宁市市政管理局原局长张建辉也因受贿2500多万元,一审被判死缓。晏大彬和张建辉两个巨贪有很多相同之处,都是在短短六七年间受贿高达2000多万元。这两起案件再次敲响警钟,失去监督的权力如洪水猛兽,必须尽快采取切实措施,对干部权力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与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