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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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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山西众奥集资诈骗案
法人代表被判无期

  山西省高院近日对广受社会关注的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下发了终审裁定,众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斌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

  在未经国家任何金融部门批准及没有任何经济实体和经营来源的情况下,“众奥”对外承诺,只要向公司投资,一个月即可返还本金,40天后可拿到所投本金85%的利润。截至案发,陈斌等人以众奥公司的名义非法集资3.9亿余元。

  尽管“众奥神话”听起来让人难以置信,但是在犯罪分子的高超伪装面前,还是有很多群众上当受骗。近年来,集资诈骗案呈多发态势。一些像陈斌一样的犯罪分子描绘出一幅高额返利的美妙图景,大批受害人血本无归。对这类犯罪一方面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广大群众也应该擦亮眼睛,不要轻信犯罪分子高额回报的谎言,因为任何时候天上都不会掉下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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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老年报 说法 00003 山西众奥集资诈骗案
法人代表被判无期
2008-8-8 浙江老年报000032008-08-080001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