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许多老年人家中都雇有保姆。有的老人视保姆为亲人,不仅按时付给报酬,而且还从生活、学习等方面加以关心,而有的老人却认为保姆是花钱雇来的,除了没完没了地让保姆干家务活之外,不尊重保姆,有的甚至在生活上还虐待保姆。
说到此处,不禁想起了刘红和邓丽贤的故事。邓丽贤是重庆钢铁厂的职工,丈夫是老板。1995年,邓丽贤雇了一个小保姆,名叫刘红。刘红当时18岁,在邓丽贤家里负责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和看孩子,月工资100元。饭做差了,衣服洗晚了,小孩哭了,刘红都会挨骂,甚至挨打。
但没想到后来邓丽贤的丈夫因车祸身亡,邓丽贤也下岗了,不得不到已创业成功的刘红家里去当保姆。而刘红不仅没有对邓丽贤进行报复,还付给她比当地保姆标准工资高出一倍的工资,并包吃包住。
《三国志》说:“要记人之善,忘人之过。”作为老年人,要善待保姆,多看看她们的长处,对她们少点指责、谩骂。当然,作为保姆,也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