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2版: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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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老年人 乘坐农村公交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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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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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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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老年人 乘坐农村公交有优惠
本报讯 3月21日,长兴县政府出台了《长兴县优待老年人实施办法》,在贯彻落实浙江省和湖州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老年人的优惠力度。《办法》规定,60周岁以上至69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城市公共汽车,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乘坐农村公交汽车享受半价优惠,离休干部持《离休证》免费乘坐城乡公交汽车。沈小平 贾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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