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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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5版: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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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路出家搞摄影
· 寄稿不需花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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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寄稿不需花邮费
刘国钧
  1956年4月的一天,我心血来潮,以《我是一个农村青年》为题,用正面已写过字的油光纸一小张,在其反面写上工整细小的短稿。随后,我又找出一个旧信封,把它拆翻后仍按原大小用浆糊粘成新信封。最后,我将稿子装入新信封,写上收稿单位地址与寄稿人地址。写毕,再在信封右上角写上“稿件”字件,交乡邮递员邮寄。记得那时寄稿件是不需要花邮费的。

  当年“五·一”节那天,拙稿在当时的《浙南大众》(即今天的(《温州日报》)前身)发表,20天后报社给我寄来2元稿费。

  此后,我又经历了3分邮资寄稿、8分邮资寄稿,直至现今的8角邮资寄稿。不过,现在除了寄信投稿外,还可以电话投稿、传真投稿、网上投稿,真是越来越方便快捷,我们这些做业余通讯员的也越来越省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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