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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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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66岁儿子弑母案昨日判决
陆缙生当庭被判无期徒刑
  本报讯 震惊杭城的66岁儿子杀害84岁老母一案昨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院当庭宣布,被告人陆缙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陆缙生与其母陆萍同居于杭州市上城区,长期来因婆媳不和及居住生活琐事素有矛盾。2001年10月30日陆萍曾为赡养问题、婆媳问题、居住问题、房子的公用部分、电话费等问题向上城区法院起诉陆缙生,后调解结案。但矛盾仍不断发生,经社区、派出所等有关人员多次调解无果。2005年11月17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陆缙生在其家中,因被害人陆萍又提出要搬去敬老院生活,要其拿出6万元人民币等问题而发生口角,被告人陆缙生在恼怒之下用手紧扼陆萍的颈部,致陆萍因机械性窒息死亡。当日中午,被告人陆缙生拨打“110”报警电话投案。

  法庭认为,被告人陆缙生因不满其母亲在共同生活中的处事方式,而非法剥夺其母亲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陆缙生杀害其年迈母亲的行为,本应于法于情予以严惩,但鉴于被告人陆缙生案发后有投案自首情节并在法庭上有悔罪态度,及被害人在共同生活的家庭中处事也有不当之处,故从轻处罚。

  谢芬芬 王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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