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岁那年,父亲病逝。我帮母亲拉扯着5个弟妹,日子过得很艰难。由于家境不好,同龄伙伴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而我还是光棍一条。
1971年,我已27岁。开春不久,离我家30里地的一户人家托媒上门。这家姑娘的父亲原本在城里教书,后回到了老家。母亲当即应允了这桩婚事。得知说给我的姑娘叫冬秀,长得还挺俊,我在心里偷着乐。
跟冬秀见过几回后,我们都很中意对方,家里便忙着为我们张罗婚事。当时正破“四旧”立“四新”,提倡婚事新办,农村也时兴只送蓑衣斗篷给女方。冬秀在城里长大,喝过些墨水,便多要了几样聘礼:一套“毛选”、一套黄军装、四枚毛主席像章和两本《毛主席语录》。我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会在接亲的时候奉上。
冬秀想要的聘礼,虽然花钱不多,但在当时都是紧俏货,不容易买到。我和母亲煞费苦心,到处求人,母亲还跑到城里的远房表姑家讨要毛主席像章。筹备了一个月,总算弄来了“毛选”、像章和语录,最后只剩下黄军装没着落。一天,我正在村口愁眉苦脸瞎转悠,突然看到铁哥们方林穿着一套崭新的军装从镇上回来。我拉住方林,求他把军装卖给我。方林死活不肯,说这是他在北京当兵的小舅子托人带回来的。我骂方林不够哥们,还可怜兮兮地告诉他弄不到军装我就娶不上媳妇。在我的软硬兼施下,方林最后无可奈何地脱下了身上的军装。回家后,他向老婆撒谎,说是打篮球时把军装脱在球场,被人偷走了,结果被老婆揪了几个月的耳朵。
结婚那天,我一个人去接冬秀。一到她家,我就献上了“聘礼”,得意地说:“夏冬秀同志,我光荣地完成了你交给的革命任务。”冬秀抿着嘴笑了,风趣地回敬我一句:“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唐杜琪是个好同志。”冬秀还对我说,现在提倡男女平等,所以她也回赠我一份“彩礼”——一个笔记本、一支钢笔。
换上军装后,冬秀跟着我回家。军装非常肥大,但她在腰间扎了根皮带,倒也显得英姿飒爽。一路上,我们轮流背着毛主席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