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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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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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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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正式取消遗产税
从2006年2月11日开始,香港正式取消遗产税。根据香港税法,此前,不论是香港永久居民,还是因工作在港居留,如果财产拥有者在港资产(包括房产物业、股票及奢侈品等)达750万港元或以上,去世后均要缴交遗产税,税率最高的相当于资产价值的15%。摘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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